| 路徑:首頁 > 全面品質管理 > 給分規則﹝2008a草案﹞ |
〝品質分數〞的目的在於反應從事品質改善活動所做的努力, 其用意在提供客觀的衡量基準,作為考核、晉升及獎勵的參考。 品質分數給分原則依據品質推展的計畫不同而修訂,因此依據2008年品質年度計劃, 含括提案、品管圈、PDCA、5S、滿意度、…等,其品質分數給分方式請參閱下表。 因為新制醫院評鑑及JCI評鑑愈來愈講求改善的成效, 品質分數對於具改善成效的案例給予較高的分數,相對於上課刷卡給予較少的分數。 品質分數給分規定將隨品質活動推展作調整,因此給分項目及分數將不定期修正, 請員工注意醫品部網站公告,謝謝!
職類分為五種:醫師、護士、行政、醫事、研究,再分為主管及非主管。與相等的同儕比。
何謂主管院長、副院長、部主任、部協同主任、部代主任、部副主任、醫療長、處長、學術單位部主任、學術單位部副主任、學術中心主任、 學術中心副主任、研究室負責人、科主任、科協同主任、科副主任、次專科主任、次專科代主任、醫療單位主任、 醫療單位負責人、病房主任、諮詢顧問醫師、醫療單位副主任、護理主任、護理副主任、主任、 副主任、課長、副課長、總藥師、督導、督導長、護理長、代理護理長、夜班護理長、副護理長、 代副護理長、組長、副組長、主持人、主任醫檢師、高級專員、中華院區醫務長、專員、體系部主任、 體系主任
本文章快速超連結: 教育訓練、 提案制度、 5S運動、 品管圈、 意外事件、 專案成效
| 類別 | 項 目 細 節 | 品 質 分 數 |
|---|---|---|
| 教 育 訓 練 |
當〝學員〞參加醫品部主辦的課程,包含演講、工作坊、短訓班等,
醫品部網站所公告的教育課程: 未來課程一覽表 |
原則上 0.5分/時 ﹝但為了推動特別活動有時會臨時調高
→ 醫品部網站公告為主﹞
實際時數以刷卡簽入簽退計算 |
| 當〝學員〞參加教育網課程因應國內外評鑑,如醫策會新制醫院評鑑、JCI評鑑等, 所要求與〝醫療品質〞或〝病人安全〞有關,經員工教育委員會認證之課程。 | 0.5分/時 實際時數以刷卡簽入簽退計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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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經醫品部認證當〝講師〞授「品管」或「醫院安全」的課 | 3分/次﹝最多半天一次﹞ 另也可以加刷卡簽入簽退取得〝學員〞實際時數之分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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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經醫品部認證當〝促進師〞授「品管」或「醫院安全」的課 | 1.5 分/次﹝最多半天一次﹞ 另也可以加刷卡簽入簽退取得〝學員〞實際時數之分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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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經醫品部認證當〝輔導員〞現場輔導 | 2.0 分/次 * 等釐清 如 5S、品管圈、RCA、FME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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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醫品部認證之活動當〝報告者〞上台 | 1.5 分/次﹝最多半天一次﹞
如品管圈口頭報告、5S 交流會、指標檢討會等 另也可以加刷卡簽入簽退取得〝學員〞實際時數之分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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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編輯與「醫療品質」、「醫院安全」有關的教材 | 個案由醫品部協助員工教育委員會決定分數 | |
| eLearning 編輯網際網路教學模組 | 以模組決定分數,再給人如下:基本分數 30分, 再加內容、多媒體技術、教育價值等以 A:50、B:40、C:20、D:10、E:0 加分 | |
| 提 案 制 度 |
已領有獎勵部份不給品質分數,如提案複審通過已領有50元獎勵, 就不再給品質分數;結案亦同。 | 不給品質分數 |
| 舉證提案施行「成效」,並經醫品部審核 | 0~350分 給施行者【另看】 | |
| 提案初審判斷 | 每件 1 分給審核者;
另評估審核者與提案作業之遵從性﹝依公告的規定決定給「通過」或「不通過」,且寫明給提案者﹞。
〝遵從性〞以 A:1.2、B:1.1、C:1.0、D:0.9、E:0.8 加權, 如﹝例﹞: 主管初審其單位的屬下所提的案一件,依據提案規定正確地給她「不通過」﹝1分﹞, 且在彰基2000提案系統寫明給讀者,釐清為甚麼沒過﹝A 級加權﹞→ 1.0 x 1.2 = 1.2 分。 ﹝例﹞: 主管初審其單位的屬下所提的案一件,依據提案規定正確地給她通過﹝1分﹞, 但在彰基2000提案系統沒特別說明此決定的理由﹝D級加權﹞→ 1.0 x 0.9 = 0.9 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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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提案初審時效性 | 每件的分數給審核者如下:<24小時以內完成初審 → 1.0 分; ≥24 小時且< 48 小時以內完成初審 → 0.5分;≥48 小時 → 0分。 | |
| 全院性提案:複審時跨部門會診 | 每件在彰基 2000 回報意見 1 分給會診者﹝不管當案會診幾次﹞ | |
| 結案時主管評論提案成效 | 每件 1 分給審核者; 另評估主管對成效的考核能力,以 A:1.4、B:1.2、C:1.0、D:0.8、E:0.6 加權,如﹝例﹞: 主管結案評論提案的作業為「完成但沒改善﹞, 且在彰基2000提案系統寫他的理由寫的還好﹝B 級加權﹞→ 1.0 x 1.2 = 1.2 分。 | |
| 5 S 運 動 |
繳交自評、互評進度報告/月 | 每月收到時給部門主管如下:次月7日前﹝含﹞給 1 分、 次月 8 ~ 14 日﹝含﹞給 0.5 分、次月 14 日後不得分。 |
| 每季醫品部不定期安排﹝不先通知的﹞單位實地訪查評核 | 單位等級以五分法評核﹝A、B、C、D、E﹞; 因為 5S 成功需要單位團結,所以 結果給單位個人﹝每個人﹞→ A級:5分、B級:4分、C級:3分、D級:2分、E級:1分/季。 | |
| 5 S 交流會 | 學員及 報告者分數依據「教育訓練」規定 | |
| 輔導員參加實地訪查,並上網繳交訪查報告 | 2 分/次 | |
| 〝狗仔隊〞提供相片 | 0.5分/張﹝上限3張/月/人﹞ | |
| 〝狗仔隊〞最能反應5S毛病的相片 | 每個月選〝最佳〞﹝最不好的5S範例﹞→ A級:3分、B級:2分、C級:1分 | |
| 品 管 圈 |
已領有參加獎勵金圈員不給品質分數 | 不給品質分數 |
| 輔導員輔導品管圈﹝必須證明在圈的書面報告及口頭報告的相關欄位﹞ | 3分:以輔導每期﹝半年﹞一圈為限 | |
| 輔導員輔導品管圈入選成果發表。 | 輔導員:2分 圈員:2分﹝品管圈圈員至多11人為限,應建立圈時向品部登記圈員名單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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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入選品管圈整體結果績達 70%﹝≥ 70% + <85%;所有取得「優等」證書的圈﹞。 評核表以醫品部網站公告為主: • 書面資料 •實地訪查 •口頭報告 整體結果 = ﹝書面資料% + 實地訪查% + 口頭報告%﹞÷ 3 |
輔導員:2分 圈員:2分﹝品管圈圈員至多11人為限,應建立圈時向品部登記圈員名單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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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入選品管圈評審成績 ≥ 85%﹝所有取得「特優」證書的圈﹞。 評核表以醫品部網站公告為主﹝請看前一個項目﹞ |
輔導員:4分 圈員:4分﹝品管圈圈員至多11人為限,應建立圈時向品部登記圈員名單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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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品管圈口頭發表評審 | 5分/次,不分圈數 | |
| 參加品管圈隊呼 | 1分/參加圈員﹝限制向醫品部登記為圈員才得分﹞ | |
| 被推薦為醫院代表參加醫策會品管圈比賽 | 尚未定分/參加圈員 * 等釐清 | |
| 被推薦為醫院代表參加醫策會品管圈比賽,且得獎 | 尚未定分/參加圈員 * 等釐清 | |
| 意 外 事 件 |
彰基 2000 通報意外事件 | 3分;若通報自己錯誤 → 5分 |
| 已領有藥物錯誤意外事件通報獎勵金 | 不給品質分數 | |
| 參加 RCA 改善專案 成效評估為 A﹝成效最大﹞、B、C、D、E |
基本分數:15分/組員 成效分數:A 級:15分/組員、B 級:12分/組員、C 級:9分/組員、D 級:6分/組員、 E 級:3分/組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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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參加 FMEA 改善專案 成效評估為 A﹝成效最大﹞、B、C、D、E |
基本分數:15分/組員 成效分數:A 級:15分/組員、B 級:12分/組員、C 級:9分/組員、D 級:6分/組員、 E 級:3分/組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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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意外事件通報:資深﹝通報者之外﹞分析 | 每件 1 分給審核者; 另評估審核者是否根據意外事件的七個階段分析系統及發生的機制,且寫明給讀者。 此審核者與分析模式之 〝遵從性〞以 A:1.2、B:1.1、C:1.0、D:0.9、E:0.8 加權。 | |
| 意外事件通報:資深﹝通報者之外﹞分析時效性 | 每件的分數給審核者如下:<24小時以內完成初審 → 1.0 分; ≥24 小時且< 48 小時以內完成初審 → 0.5分;≥48 小時 → 0分。 | |
| 意外事件通報:資深﹝通報者之外﹞分析需要跨部門會診 | 每件在彰基 2000 回報意見 1 分給會診者﹝不管當案會診幾次﹞ | |
| 意外事件通報:資深﹝通報者之外﹞分析追蹤案例﹝月報表﹞ | 每件 1 分給追蹤者 | |
| 專 案 成 效 |
各種品質善小組:如 QIT、指標、PDCA 循環、滿意度、品質年度計畫專案等 | 基本分數:5 分/組員 成效分數:A 級:10 分/組員、B 級:8 分/組員、C 級:6 分/組員、D 級:4 分/組員、 E 級:2 分/組員 |
| 相 關 投 稿 |
國內品質、安全相關學會 •海報發表 •口頭發表 •特別演講 •投稿刊登:驗證期刊請另看【一覽表】 |
掛名每位作者﹝最多五位﹞:5 分 上台報告者:15 分 上台報告者:50 分 第一作者:50 分、連絡作者:50 分、第二作者:30 分、 第三作者:20 分、第四作者:10 分、第五作者:5 分 |
| 國外品質、安全相關學會 •海報發表 •口頭發表 •特別演講 •投稿刊登:驗證期刊請另看【一覽表】 •投稿刊登﹝SCI 雜誌﹞ |
掛名每位作者﹝最多五位﹞:30 分 上台報告者:100 分 上台報告者:300 分 第一作者:150 分、連絡作者:150 分、第二作者:100 分、 第三作者:50 分、第四作者:10 分、第五作者:5 分。 SCI 雜誌:乘以 3。 |
草案擬定中•••對品質分數、得分項目等有建議者,請洽醫品部旭東;
對「主管」、「五種職類」有疑問者請洽人事部。